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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婚的孩子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法院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
离婚后,哺乳期子女一般与女方同住;哺乳期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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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本应是平均分配的,但考虑到你为家庭付出更多,适当可以多分一些。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母方患恶性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长期不尽抚养人的义务;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父方因年纪较大,可能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年龄的;母方存在不良的嗜好或者有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母方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并且没有固定住所的。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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