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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吗

2022-10-28
从一般意义上讲,政府赋税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政府取得收入的基本手段,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角度来讲,公民之所以需要交税,一是公民享用公共产品的相应义务,二是调节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让富人少富一点,开通过政府间接地为穷人多做一点贡献。即所谓"削峰填谷"。个人所得税同时兼有上述两种职能和作用。这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是达成共识的,需要探讨的只是二者孰轻孰重的问题而已。/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而政府则利用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环保、社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义务。当然,个税也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对富人得以更高的税收,作为转支付用给穷人,但这只是量的问题。综上,之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形成财政收入来提供公共产品是第一位的,收入调功能是第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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