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标法修正案明确禁止代理人、代表人、业务关系人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业...
只要这个商标未被注册,或者不存在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名称的情况,那么不同类别是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的。《商标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将各种商品服务分为45个大类,各大类下又细分为多个小类。每个商标都必须注册在指定的商品服务类别上,根据我国商标局收费标准,一件商标申请注册一个大类(不超过10个小类)。申请者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选择商品服务类别如有必要,对于核心商标应该采取多类注册等保护措施。
据说“娃哈哈”注册了“哈娃娃”等许多与“娃哈哈”比较相近的商标。同一公司在同个商品上使用若干近似商标,这个叫“联合商标”,目的是围绕一个主要的商标申请若干相近的商标,防止他人申请,避免使主商标被弱化。“联合商标”在我国的商标法中也没有规定,其实这种做法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娃哈哈”被注册后,其他公司如果以“哈娃娃”在同一类商品上申请,因为构成近似商标局将驳回其申请。“联合商标”如果不使用,同样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我们经常喝可口可乐,细心的人会发现,可口可乐无论是什么包装,都有几个带圈的R(注册商标的标记)。我们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也可以看见微软同时使用了Windows、Microsoft以及飘动的视窗图案等几个商标。可口可乐和微软都不是注册相近的商标,以“联合商标”形式出现,而是注册不同的商标。 在同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几个商标,以一个商标为主导,会使其他的商标可以搭乘主商标的便车迅速提升知名度及其价值。花一个品牌推广费用同时得到了几个驰名商标,当然是非常经济的事情,一个公司同时拥有几个驰名商标,无形资产当然也要翻番,也有利于公司进行品牌运做。
在同一种商品上可以注册的商标数目国家是没有限制的。有两种情况可以供你参考:一、在某种商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运作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了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在同一种商品上再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例如娃哈哈集团在儿童饮料上不仅注册了娃哈哈商标,还同时注册了哈哈娃、娃哈娃等,如果这些名字不注册,那么当别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这些名字时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认定,但是一旦注册则是必然构成侵权的。二、以一个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对整个市场的占有率。例如五粮液集团,即是以五粮液商标为统领,其下又不断推出五粮皇、王粮醇等,以实现对不同层次市场的占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273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2,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