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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联网的罚款缴纳点缴清违规罚款,到驾驶证发放地重新参加学习、申请考试(科目一),通过考试后重新获得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执照达到12分,汽车驾驶员应在15天内到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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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评分周期为12个月。在一个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15天内到达汽车驾驶执照和发行地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参加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三、学习后,列车员在20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四、考试合格:清除得分,发行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及格:继续学习和考试。拒绝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期间停止使用汽车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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