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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有: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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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转让所需材料: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身份证明;社会保障转让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需要确定缴费员工的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的,应当出具缴费员工自己的人事档案;其他。
社保关系转出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XX、吴中区和相城区)办理程序如下: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XX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XX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如非苏州市XX参保,办理流程请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的《个人账户转移表》、《个人缴费记录》和《转移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账户转移申报表》,转移单位应当在转移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账户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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