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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认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把责任划分为全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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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经车主同意,合法占有车辆的人员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与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期间,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雇佣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当负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车辆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原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对车辆被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租赁或者借用等情形机动车的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时,责任的承担是:机动车车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车主有过错的,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转让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责任的承担是:机动车车主不承担责任,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三)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承担是: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四)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承担是: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对于当事方车辆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保护现场但没有依法报案、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交通事故,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保护现场但没有依法报案、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上述行为,又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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