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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当事人未支付房费的,对方可要求支付房费,...
解除房屋违约责任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即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根据的规定,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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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 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价出现大额波动,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在违约金之外赔偿损失; 四、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违约责任,首先要看看你与对方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按照约定;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即违约了能够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说的10%是指定金是房产交易额的10%作为合同定金,那么你毁约,这10%就那不会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解除还有违约责任认定是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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