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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 1、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
向政府公开征地申请信息,需要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申请书。有书面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申请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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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范围来看,行政复议也是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较为有效的救济途径,2012年上半年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向全国范围60家环保厅(局)申请环境信息公开80份,提出行政复议35件,获得63份答复,而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获得的答复占全部答复的40%。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均指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应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向其他机构甚至向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个人提出,都不符合法律的要求,由此带来的耽误、丢失等不利后果,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行政机关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期限也应当从申请书到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之日起计算。
1、根据规定,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注意:仅限政府部门。 2、当申请信息公开时,需要知道申请的信息属于什么性质,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如果向某部门提出了公开申请,但该部门认为申请的内容依法不应由其公开,可以要求告知具体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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