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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不法活动时,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不需要,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 2。、如果有担保,可以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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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动产买卖,在无其他效力瑕疵情况下,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是,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借用人买下其借用且实际占有的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根据你提出的如何确定自己是债权人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对于借据是否一定要注明出借人未做出详细规定。在民间借贷中,未载明出借人或对出借人记载不明的简单借据时而有之。法院认为,可以直接将此类借据的持有人推定为权利人。理由如下:从借据本身的性质来看,借据是债权债务合同之证明,其法律效果确认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并确立双方权利义务。从双方权利义务对比来看,在出借人提供借款后,借据更多的是作为出借人的权利凭证而存在。而结合被告系收条中署名的借款人,承认实际收到借款且至今未还的事实,可以将借据持有人推定为权利人。
有法律效力,签名是对借条内容的认可。如果没有实际发生借款的,建议你录音取证,以免因为该虚假借条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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