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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筑工地发生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才能申请赔偿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1、建筑工人也是劳动者,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劳动,是否缴纳工伤保险,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受伤之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30日内,或者由本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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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处理工伤事故的处理实践,首先需要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劳动局会给您工伤认定书。 2、 您之后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 您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 4、 依据鉴定结论,综合您的年龄、收入等各种因素,就可以计算出您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
一、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1)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伤残级别《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腰椎横突骨折的描述只有9级第12项: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具体级别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确认。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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