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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状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普通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置。如女方可以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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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不能以共有财产名义起诉男方父母,如果房产是在婚姻登记前取得,房产登记男方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男方依法有所有权,作为妻子无权以共有财产为由起诉男方父母,因为妻子和父母均为房屋居住人或者说是使用者,如果房产是婚姻登记后取得,虽登记男方姓名,但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房屋共有者,但是如果想让男方父母搬走,需经过男方同意双方共同起诉,但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子女起诉父母搬离房屋
第一个问题,你们登记后有没有共同生活,如已共同生活,彩礼很难要回;第二个问题,房子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吧,你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男方父母的出资,如银行转账,书面证据等,您可以主张首付款加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第三个问题:家具家电就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婚前买的认买的归谁,婚后买的一人一半。
如果女方父母的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给女儿一部分,而你妻子的户口一直在农村,你妻子与你结婚后单独立户,则用她的户主作为房产证主人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女方父母和女方弟弟同意。不过一般说来,他们是不会同意的,即使其弟弟因目前没有成婚、年纪小而同意,将来一定会扯皮。你一个城里人,还跑到乡下去分女方父母的宅基地,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另外,你的户口迁入乡下,即使目前不提要求说要分田分地,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将来会不会。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政策,村自治管理,每30年重新丈量土地和普查人口一次并签土地承包合同。假设刚好去年签过,30年后你家里可能孙子都有了,你还能说你不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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