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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
一、写借条应注意哪些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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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三)利用歧义 (四)以"收"代"借" (五)财物不分 (六)自书借条 (七)两用借条从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实践中对于借条性质的认定属于书面凭证,对于借条事后属于合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才属于合同法领域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条的注意事项也在上文中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借据应该如何写才合法有效?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①标题要表明剧的性质,标题和正文不留空行②说明贷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其他理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③出借方式。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必要时可以在借据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姓名全名,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以重名,但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⑤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线是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不超过2%),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月利率不超过3%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属于无效区域。年利率24%_36%(月利率2%_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法院不支持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不予保护。尽量采用年/表达月百分比的方式。 借款人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在借款期间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⑦贷款期限明确,贷款期限也要大写。⑧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贷款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2、借款人姓名应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同时,贷款人在借条上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字。
借条应该满足如下要求: (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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