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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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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遵循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的原则。在广西,全区共有72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这72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中,除钦州市的钦北区、钦南区,北海市的铁山港区、贵港市的覃塘区、河池市的环江县和崇左市的扶绥县等6个县(区)没有申报同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外,其他已开展新农保试点的66个县(市、区)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如果户籍不在已经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以上条件都不能满足,则暂时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在2012年,广西计划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试点覆盖所有的行政区。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一、如何确定房屋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居间方专业权限,核实业主产权是否清晰无查封,是否为产权人本人以及代理人公证委托书的真实性,有效性,红本在手的房屋应当首选由居间方保管。合同填写处,仔细核对房屋信息、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二、如何确认真实的卖房者? 在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假房产证、假信息等情况,还有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如果交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有变化,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 另外,也有骗子伪造户主身份,然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购房者信任,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卖掉,拿到购房款后跑掉。购房者要认真审查二手房转让人的主体资格,确定房屋转让人是否是该房屋的产权人。 三、定金托管怎么做?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一般定金金额为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不建议支付大额定金,也不主张过低金额定金,避免任何一方随意违约。定金首选托管方式,在达成一定条件下再由托管处支付业主,放款时可由定金里扣除部分金额作为物业保证金,待交房无欠费时再行支付物业保证金。收付定金都应当有书面凭证,签章确认。 四、如何确保交易流程的时效? 合同中应当写明首付资金监管、过户、交房、户口迁出以及办理抵押手续的时间,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应当将时效明确写在合同中,写明违约责任,保证交易流程的连贯性、精确性,关于填写流程的具体时间建议尽可能预留出宽松的时间,避免出现非主观因素导致的时间延长,面临违约风险。 五、如何避开中介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来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不应只注重房屋本身的价格,还要设定条款就中介的责任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一旦中介、出卖人违约,买方可据此来维护权益,要求赔偿。 此外,买卖双方还要注意查看交易当中涉及到中介公司的佣金和手续费等费用清单,避免引发纠纷。
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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