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3.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不法行为...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3.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不法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名誉权的客体为名誉,从侵权行为四要件来看,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与名誉权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 一、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以作为的方式呈现:包括侮辱(以暴力、语言、文字、态度等方式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诽谤(通过向第三者传播虚假事实而致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非法损害他人名誉)、文学作品适用素材不当、新闻批评和文艺批评失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等形式。 二、受害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 就名誉权侵权而言,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精神损害及附带性的财产损失。 三、因果关系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带来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损害、附带性财产损失等三种后果。一般直接推定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受害人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也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个案中也存在受害人需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的情形。精神损害及附带性的财产损失需要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行为人有过错 名誉权侵权案件采用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即过错原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过错程度的要求上存在着一般公民与公众人物的区别,侵害一般公民的名誉权,只要行为人有过错即构成侵权主观要件。对于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侵害,则要求行为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主要有: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在具体确定行为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时,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事实主观过错,包括故意过错。以媒体新闻报道侵犯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的,我们很容易认定,但如果只是因为对报道的事实进行调查或审查不严而导致报道不准确,作者认为新闻媒体作为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由报道的权利,而不是过分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准确。由于我国国情,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继续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2、最高人民法院对构成要件中的法律没有明确解释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但笔者认为,按照惯例,这里的法律应该限制解释,只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对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可以约束行为人,但违反这些规定,受害人不得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救济方式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处理行为人。三、存在损害后果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此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难以证明。例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而降低社会和他人的道德评价;法人因加害人行为而降低商誉;谈判中的合同终止。我国没有明确规定名誉权损害后果的具体表现形式,涉案名誉权案件一直由法官自由裁量。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和严重性,没有法定统一的衡量标准,这也是完善名誉权保护制度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直接和间接。笔者认为,侵犯名誉权的构成必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损害后果。如果确定违法行为与间接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然导致权利滥用,这也违背了名誉权保护制度的初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