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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与人侵害赠与人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
不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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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侵权而伤残的,除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外,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物件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1.物件损害责任承担主体: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2.对物替代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是为物的损害负责的行为。 二、物件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三、物件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物件致害行为; 2.须有受害人的损害事实; 3.损害事实须与物件致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采推定方式)。 四、物件损害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1.物件损害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受害人; 2.物件损害责任的赔偿责任主体: (1)所有人; (2)管理人; (3)其他占有人: a.依承包、租赁等法律行为经营、使用他人物件的,由约定的责任者所有人或者占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约定的,原则上由承包、租赁者承担责任;没有过错的,由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原则上其他占有人不对物件损害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物件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无过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免除其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物件造成损害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当免除所有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3.第三人过错; 4.受害人故意(免责)或者受害人过失(完全过失免责;双方过错实行过失相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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