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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股权交易需注意下列问题: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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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质量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股权质押需要这些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二、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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