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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
对于户口迁出再迁进需要什么手续,持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欲迁入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如果符合迁入条件,可以拿到一张户口准予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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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余杭区户口迁移政策规定:2013年5月19日前,凡在我区各镇乡、街道建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包括购买二手房,须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或在建成区有自建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证,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老年父母户口可迁入我区,在购房处城镇落户。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房屋所有权证》和经区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6.随迁符合老年投靠条件的父母(父亲年龄超过55周岁或母亲年龄超过50周岁),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7.视情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材料。
的,在你复员或者转业后部队给你出具手续你在重新上户,必须的,你当兵后原籍所在地就没有你的户口了
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迁移户口原则上来说,不需要登记指纹,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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