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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
不需要。直接有落户地点直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就可以。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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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征得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接收当事人户口挂靠的证明,迁移户口的手续,都是大同小异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供失业证明、离婚证明)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应当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离婚迁移户口不需要村里开证明。以下程序办理即可: 1、带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结婚证再回到要落户的男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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