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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和车损险没有可比性,交强险是赔除被保险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本人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车损险赔偿的是本车损失。有可比性的是交强险和...
交强险报案一次恢复原价,之后一次报案上浮10%,例如5座家用车上年保险费760元,出险四次是原价950元再上浮30%=1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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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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