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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补写借条也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如果签订借条,则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具体日期等内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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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本身一直有效,但该债权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普通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从对方应当还钱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赖账的可趁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上面的朋友什么借啊,补写借条啊,不太合适。 内容: 借条 本人于2008年X月X日向XXX借得贰万伍千元整(人民币),特此证明。本人承诺于2009年X月X日归还。 2009年X月X日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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