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鉴定。馆藏一、二级文物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确认,馆藏三级文物由省文物行政部门...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本条例指省文物局)主管全省文物保护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力量申请举办博物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举办博物馆申请书;(二)藏品目录;(三)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四)经费来源证明或者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明;(六)有拟聘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的证明;(七)博物馆章程草案;(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举办的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对外开放。
新发现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需要,提出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予以修改、调整。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省文物行政部门依法成立的文物鉴定机构,按照其职责负责文物的定级鉴定、司法鉴定和其他鉴定工作。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设立文物鉴定组织,受省文物鉴定机构委托,承担相关文物鉴定工作。从事文物鉴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及其鉴定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8人已浏览
683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2,5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