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如你所说情况推论,你应该被羁押在看守所,但拘留证和逮捕证同天4.29左右送到家中,说明未向你宣布,这段期间属于非法拘押,你可以向检察院举...
1、抢劫罪等暴力犯罪的责任年龄起算点是十四周岁而不是十八周岁。2、抢劫罪属于重刑,并且由于多次抢劫,属法定刑罚加重情节,因此你朋友不可能仅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公安机关带走的可能有三种:一是被讯问;二是被治安拘留;三是被刑事拘留。具体情况你可直接问题一下具体承办警官即可。对方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你父亲的伤鉴定为重伤,则公诉机关通常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你们只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可。如果你父亲的伤鉴定为轻伤,则可能需要你们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诉讼,即自己要求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你们的损失。
1、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四十多天后,若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则是依然可以取保候审的。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涉嫌非法拘禁,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警察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建议及时向督察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5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