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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死亡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
死者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属于权利主体,作为权利主体的人不再存在,所以他们享有的继承权也消失了。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此时生存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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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先死亡,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子女没有配偶、子女,其死亡后的遗产由其父母全部继承,此种情况下,父母死亡,其他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子女有配偶、子女,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均等继承;如果存在遗腹子必须给其保留份额,可以多分。如果子女死亡时,留有遗嘱的,其财产按遗嘱继承。
1、已死亡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关于 第二顺位继承人死亡其子女继承权的问题,没有所谓 第二顺位继承人,规定是,有遗嘱,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 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如果 第一序列继承人有人先于死亡,由死者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享有继承份额。如果无 第一序列继承人,也没有代位继承人。由死者 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死者兄弟姐妹三方平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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