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到期后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
取保候审后是否会变更强制措施取决于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
强制措施不予变更后,不得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留、取保候审、居住拘留和逮捕。既然不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改变。而且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应当依法逮捕。但是,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6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