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年5月3日发布的注册资本减半缴纳印花税收取的原文是:自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
一、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税收优惠备案1、登录“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选择“纳税申报”-“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2、进入页面,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50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企业资金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很特别,不能简单地按照营业账簿纳税期限规定,在书立时纳税,也不需要每年纳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资金账簿首次贴花后,其后续年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企业资金总额是否发生变化,以年度为计算对象; 二是当年企业资金总额发生增加的,其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按增加额贴花;否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企业资金账簿足额贴花后,以后年度不发生资金总额变动的不再贴花,发生资金变动的,应在年度结束时,就当年资金增加额贴花。贵公司2018年4月新增“实收资本”300万元,应在2018年12月31日按当年资金总额的增加额贴花,其纳税时间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因此可以享受财税〔2018〕50号规定的减半征收的优惠。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3、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关于注册资金印花税减半的问题,财税〔 2018〕 5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 2018年 5 月 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1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