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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管辖法院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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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你可以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不必到甲公司所在地起诉。 如果甲公司给你打了欠条,你可以持本欠条,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冻结该甲公司的工程款。 欠条可以证明你们的合同关系。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原因是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布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由涉案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明显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于合同纠纷的地区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解释》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不仅排除了双方协议管辖的权利,而且法院也不能根据一方的应诉取得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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