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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学校开证明,到相关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再到派出所去更改就可以。不要忘了,改完后把改好的名字告诉班主任和学校管学籍的老师...
可以,小孩是可以改户口的,需要拿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更改。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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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学生入学应以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符合转学籍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转学籍就读,具体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第二十一条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第二十二条转学学生的学籍资料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移交:(一)转学学生或其家长将《学生转学函》送达转出学校;(二)转出学校依据《学生转学函》,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函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三)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20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在校生名册》审核单位备案。
关于籍贯问题:根据户口管理原则,公民的籍贯地应以父母的籍贯地为准。更改籍贯的程序是: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本人被收养随养父填写的。
可以。在学校开证明,到相关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再到派出所去更改就可以。不要忘了,改完后把改好的名字告诉班主任和学校管学籍的老师,他们会在合适的机会把学生学籍上的名字改过来。《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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