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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中公司的员工,按照参与诈骗数额及情节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首要分子:起主要作用的或者组织领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所有罪行处罚; 2、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按其所参与的或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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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为实施诈骗行为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到辅助作用的,应当为诈骗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要受到刑事处分。如果员工对诈骗行为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团伙的员工如果对于诈骗行为并不知情,那么由于不具有主观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对于诈骗行为知情且积极从事犯罪行为那么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员工是否知情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第二种是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此时,由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此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司法实践中,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公司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形中。由于员工众多等原因,层级较低的员工未必清楚高层从事的行为的具体内容,出于工作和生计需要,基层员工被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卫门、财务等岗位,此时是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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