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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归谁所有。 你父亲的兄弟姐们的户口在房屋中,能否获得补偿,要看拆迁政策。不一定是你父亲和奶奶均分。 ...
因为拆迁是按照人口进行分配的,并且老人的住房兄弟二人都有出资,所以可以主张兄弟二人和老人共有该房屋。老人的份额部分,如果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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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1.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是无权将房屋分给非房屋产权人的;2.姐姐在未得到妹妹的授权签订合同的,属于无权处分,但是事后经过妹妹追认的,合同有效;3.按照你所描述的来看,责任应当是各承担一半;4.该事件只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还不涉及刑事责任。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你名下的房子如果认定是你个人材产的话,没有当事人没有留有遗嘱,该房子应由你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你的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如果你的“继父”和你形成抚养关系的话,其也能做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该房子的份额,如果和你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他将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你的房子份额。由于你的妹妹和你的奶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在时,他们是不能继承你的房子的。 房子是不能由外人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继承的,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由外人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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