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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
答: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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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 企业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而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的公司为新的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分立是指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家以上的公司。企业分立的方式有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身亲办理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合并是指两家以上公司通过订立合同和法定程序合并为一家公司。公司之间的合并可以加强原公司的竞争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大型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至少有两家公司可以实现公司的合并。公司有不同的类型,在公司法中存在合并公司是否受到限制的问题。在立法和理论上有两种态度:①公司类型是非限制性的。也就是说,不仅可以合并相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合并。②公司类型限制主义。大多数国家立法采取这种态度,具体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限制合并前的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限制合并后的公司类型,即各公司可以相互合并,但合并公司,如果一方或双方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合并后的公司或新公司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合并是否有类型限制,但《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和分立有特殊规定,不同于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可见中国公司法采用公司类型非限制主义。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设立两家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主要采用两种方式:①公司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开,设立另一家或多家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即派生分立。②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属于两家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新成立公司的性质、宗旨和经营范围重新分配。原公司解散,即新成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或新合并。 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程序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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