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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连锁事故。2、驾驶...
实习期没过,是可以上高速的,但是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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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两车都处在变道过程中,后车追尾,后车应当负全责。因为需要注意安全车距。现在判你全责,估计是你们在报案过程中,叙述时候,是你进入超车道占用了后车的正常行驶可到(后车司机一定强调自己在超车道上正常行驶了,并不像你所说其原来也在行车道上行驶)。你是否是被迫进入超车道的,没有录像难以认定。当初报案的时候,你应当强调自己是在超车道正常行驶,别提那辆货车迫使你改道的事,后车就负全责了。当时就是要咬定自己正常行驶,因为那辆货车怎样行驶难以追查,交警处理问题也是为了在合法的前提下自己方便。
1、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如果事故车辆无法继续行驶,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白天距来车方向150米外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三角警告标志等。人员要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位置,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2、如果车辆可以继续行驶的,要迅速把车辆驶离主车道,或开到下一个高速收费站拨打报警电话,把事故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受损情况告知交警指挥中心,同时报保险公司,然后耐心等待救援和交警处理,避免与对方产生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如果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则不处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2、无陪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扣分的不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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