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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与伴侣共有;如果婚前以双方的名字登记房产,则房产可以分割;如果婚后加入了伴侣的名字,则房产共有,婚后可以分割. 婚后...
该套房子本身来讲属于你老公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加上了你的名字,也就是说在共有权人一栏有你的名字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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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出资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属于个人则属于个人财产;父母出资,以个人名义买房也属于个人财产.其他情况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购房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都视为共有财产,离婚可以分割。有第三方名字则等比例分割或者协商分割。 离婚时若还有房贷,且房屋为共同财产,房子由夫妻协议归一方,则这一方应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和对方的首付款。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可见,婚前夫妻一方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物权变更的效力,房屋产权由出资人个人所有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种情况应视为出资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房屋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这要结合夫妻结婚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夫妻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婚后夫妻一人将其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平均分配,显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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