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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
1、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会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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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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