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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如果不到制定医院必须打申请或转院手续
首先,医院给的出院记录上,应该会有你当初入院时情况记录.病史属于主诉范围,出院记录上你没看到吗?其次,住院记录是不需要患者签名的,只有特殊检查或者治疗才需要经患者同意并签名.但住院志,也就是入院记录,你当时是可以复印的.再次,如果仅仅只有你自己说你没说过三年病史,没有其他证据,要求医院更改病历,医院的担心也是正常的.存档病历再更改的可能性很小.就医院更改病历一事,建议你先回家看看出院记录,如果上面有记载是3年病史,你自己也算是没有尽到注意责任,没有及时通知医生更改,如果那时更改,是属于病历正常更改,那要容易得多
1.你亲属肯定是妊高症,后伴有子痫。此病较凶险,难抢救。 2.修改病历是允许的,篡改病历则是违法行为。如有证据,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甚至可能会推翻其它病历内容的真实性。 3.该事件目前责任仍不明。建议先复印封存相关病历,通过协商、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到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对责任不明的,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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