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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构成三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以及犯罪行为。 1、犯罪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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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特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4、主观特征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凡是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故意殴打恐吓他人,强行拿他人财产的情节严重的都是构成犯罪的,当我们碰到这些情况,我们也不要怕,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社会秩序,保护我们自己。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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