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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日期如何划分公司破产的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2021-11-09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此时,公司将进入清算组进行清算,财产清算的清算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2)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3)破产企业欠税;(4)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前,后一顺序债权不分配,同一顺序债权清偿不足的,按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或者共同债务的,按比例清偿。第十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一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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