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份法院判决书执行时效有执行期限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法院执行判决书时效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理上讲,作为证据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相对于本诉案件来说应属传来证据的范畴,之所以赋予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具有较强证明力,其理论基础来源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理论,即生效的裁判不可随意撤销或者改变,当事人对裁判的内容不可再争议,法院也受其约束。此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之所以属免证事实,还因为该事实是已经在审判程序中得到过证明和审查确认的,承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预决效力,可以避免对已为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再次进行证明。简言之,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事实的免证效力,是出于稳定性和经济性考虑。然而,由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是来源于特定案件、特定证据环境,且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有强弱,决定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是相对的客观真实,故不具有绝对的效力,否则会一错再错,对本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本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不一定参与了前诉的诉讼过程。此外,赋予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的价值主要在于维护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司法权所最终确认或确定的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而非维护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本身,故假若当事人一方能够举出相反、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事实缺乏根据,那么另一方就应提出其他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其所主张的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否则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这个人依据法院判决,可要求败诉方执行,并不是执行庭完成的。对于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需要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庭才会立案执行。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的内容就是这样。
1、意思是说,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的次日起,在一年之内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一年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有权拒绝受理。2、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是指收到判决书后15天加上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即如果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是X日,那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就是收到判决书后15天+X天。比如,如果2006年10月5日收到判决书,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是10日,那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就是2006年10月30日。这样,从2006年10月31日起一年内,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5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