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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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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二女户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下面以陕西省为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二女户必须是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对象。其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年满60岁后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待遇,每年720元;其子女06岁内到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可办理爱心保险,上高中后可享受阳光助学待遇;全家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
对于考政法院校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退役士兵优抚安置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9〕171号):第一条“被政法院校录取的退役士兵,不能享受包括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在内的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对于考公务员的,各地也政策不一,但很多地方都采取2年内考取公务员的不能领取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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