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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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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3、如需代办,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4、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若是将成都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到外地,可以通过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用的缴费凭证;若是外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则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出具的材料向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拨打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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