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注销后,如果还有债权未实现的,则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追讨债权。股东如果想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权就需要取得债权; 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注销后,如果还有债权未实现的,则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追讨债权。股东如果想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权就需要取得债权;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财产,包括债权会分配或者转让给股东,此时股东就获得了公司债权,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务了。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应当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 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其履行债务,实现其债权。
企业注销时,债权人可以向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债权人可以向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