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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挂号时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当地的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3、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在挂号时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当地的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3、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使用方法: 1、持卡就医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以及其他不用选为定点也能报销的A类医保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2、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未出示医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3、交费时,需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4、拿到结算单据后,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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