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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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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二、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三、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购买自主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五、有《》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六、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者抵押物财产保险;七、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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