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
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房产证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1.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后房子贷款还未还清的,应当继续还款。房子在谁的名下,一般就由谁继续还款直至还清为止。房子由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还贷的,由购买人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在离婚后可按房子的估价要求其给付价款。房子由夫妻共同购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归属,获得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获得价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离婚以后,如果房贷的还贷人要进行变更的话,只需要更改一些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等信息就好了,办理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房贷还没有偿还完的情况下就离婚的话,对于房子的产权,夫妻双方是没办法分割的。
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首付15万元,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离婚时,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未还贷款30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按以下公式分割,贷款35万元,一般均等分割,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比如,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涉及贷款,每人可分得15万元,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