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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31条规定如何?

2022-09-09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特定区域内建设排放环境噪声的工业设施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依法责令搬迁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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