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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
具有自治区农村牧区户籍但在自治区内非户籍所在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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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来源包括:(一)参加人个人缴纳费用;(二)财政补助资金;(三)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四)社会捐赠资金;(五)利息收入;(六)其他来源。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组织、筹资、宣传、公示等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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