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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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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后办理收养公证的,收养人应当向当地公证处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是否有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是否有抚养能力、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交未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明,丧偶人员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4、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6、捡起弃婴证明材料。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你问的福州市收养福利院弃婴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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