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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没有工作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发生交通事故时,误工费赔偿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即误工费=误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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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没工作也有误工费。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现在没有工作不代表以后没有工作,但对于这种情况,务工收入应根据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确定。
1、对方没有工作,误工费一般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如果是亲属护理,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或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3、存在护理依赖的可主张护理费,该项目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但对方主张的金额明显偏高;4、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按伤者(扶养人)的户口还是按被扶养人的户口认定问题,各个地区掌握标准不同。5、续装假肢费有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的话,一般现在支付;6、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属于不同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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