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
1、关于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5-13)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渔利5000元以上;(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10名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收取回扣和介绍费。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条的规定营利为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赌场的,应当立案起诉。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利润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5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与者20人以上;(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人以上公民出国赌博,收取回扣和介绍费;(五)其他聚众赌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7,69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