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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民政局会收回。离婚再婚的,应当提交离婚证并收回,方可办理再婚手续。丢失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离婚证发放单位补办离婚证,拿补办的离婚证...
离婚证应当在登记机关上加盖婚姻登记业务专用印章(红印),并在照片和结婚证的接缝处加盖婚姻登记业务专用印章。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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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结婚证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结婚证应当加盖条形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某婚姻登记处。结婚证注销后退还当事人。离婚登记后,夫妻关系将不复存在。
不需要去派出所盖离异的章。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应否履行登记手续问题的解答(1951年9月8日)8年23日法秘宣字第9316号请示关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是否应再向登记机关履行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的问题,我们认为经法院判决的离婚其判决书即具有离婚证书之效,当事人得不再向登记机关登记和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上应当粘贴照片并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离婚证上没有照片和印章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三十九条结婚证的填写:(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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