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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的规定,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2、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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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判决中,你可能会听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词。那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意思呢?那么首先要从没收个人财产开始。没收个人财产是刑法中的财产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与此同时,还可以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没收部分财产。没收财产不同于罚款,也不同于追回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只留下自己的财产用于犯罪。罚款是轻财产刑,适用于轻情犯罪;没收财产是一种严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严重的犯罪。罚款是让犯罪分子支付一定的钱;没收财产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没收的只能是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的合法份额。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综上所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时,只有犯罪分子合法拥有的财产,同时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犯罪分子的抚养人不能没有生活来源。
法院没收财产流程是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财产没收后不论是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的,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要依法退赔。
要想了解法院判决后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的问题,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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